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离退休工作办公室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离退休工作办公室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作者:【 本站 】    发布时间:【2019-03-22 11:11:00】    【关闭窗口


    

   为保证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工作的有序开展和离退休人员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维护所辖办公室、活动场所的正常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定。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切实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二、积极开展学习和宣传活动。经常对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进行综合治理和安全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防范重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

   三、定期对办公室、活动场所的电器、电源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未经主管部门的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乱拉、私拆电线或乱用电器等违章用电,确保用电安全。

   四、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明确责任,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用,如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卫处报告并进行处理。

   五、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等四防工作,确保良好的治安秩序。

   六、保证信息畅通,随时按上级要求报告相关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Copyright 海南师范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邮编:571158  电话:0898-65886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