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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工作处物品、奖品采购管理制度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1-03-01 11:01:00】 【关闭窗口】
离退休工作办公室物品、奖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物品、奖品必须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优质优价、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精心选购,精打细算,反复比较,把好质量关,不买价高质次的商品。 二、采购物品、奖品必须在学校下达的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由科室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初审,报主任审核后方可采购。采购价格3000元以上,需经办公室领导研究决定,属固定资产的须按照学校的物资采购制度,报资产处和采购中心采购。无特殊情况不得先采购后报批。 三、每次采购必须有二人或以上共同采购,共同负责。 四、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项目由采购人员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建议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单位,报主任审批确定供货单位;5000元以上项目由办公室领导集体研究确定供货单位。离退休人员举行趣味活动要采购物(奖)品时,应与办公室工作人员一道,共同确定所购物(奖)品的种类。 五、采购人员购回物(奖)品后,必须凭原始凭证,到办公室和设备管理人员处办理登记验收入库手续。属固定资产的,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库单。 六、办公室应严格把好物品验收关,对于所购物品与采购计划不符、所购物品价格明显不合理或者存在质量问题,应拒绝办理入库手续。 七、采购人员持入库登记单、原始发票交主任审批、签字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八、如违反本制度、采购中弄虚作假、假公济私,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经办人责任。 九、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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