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报废公示

时间:2023-04-13浏览:3



根据《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海师资函〔2022〕36号文件要求,经离退休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离退休工作办公室申请部分无法使用的资产报废。报废资产清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5日,如有质疑(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办提出。电话:65886240。